论《孔乙己》:叙述者与两个“伙计”
苏州大学文学院 刘祥安
彼得·弗雷德里克·斯特劳森在《论指称》中建议区分语句、语句的使用、和语句的表达,而指出“语词本身谈不上提到或指称什么东西。”
“我”这个语词可能由(且仅仅由)无数人当中的任何一个正确地用来指称他本人。说出这一点也就是说出了关于“我”这个语词的事情:在某种涵义上,也就是给出了这个语词的意义。这是关于语词本身所能说出的那种事情。但是,关于“我”这个语词本身,说它指称着某个特定人物却是毫无意义的。说它指称着某个特定人物这一点,仅仅是关于语词的某个特定使用所能说出的那种事情。
也就是说“我”这个词出现在虚构叙事文学中时,并不一定总是指称同一个个体,随着语境的不同,它有可能指向不同的特定的故事中的人物,也有可能指向一个文化的、思想的、审美的主体。这一原则在我们分析第一人称叙事的小说中很有价值。
鲁迅的小说《孔乙己》无疑是一篇艺术圆熟之作,但是对于作品艺术魅力及思想内容的阐释中一直有些难题,最近几年人们从叙述学角度研究小说,对于《孔乙己》艺术释读已经有了很大的进展,如下论述可以说概括了当代最新的研究成果(引文中插入的A、B…是引者所加,它们是下文要讨论的一些问题):
小说的核心孔乙己与酒客的关系,已经构成了“被看/看”的模式;在这个模式里,作为被看者的孔乙己(知识分子)的自我审视与主观评价(自以为是国家、社会不可或缺的“君子”,“清白”而高人一等)与他(们)在社会上实际所处的“被看(亦即充当人们无聊生活中的“笑料”)地位,两者形成的巨大反差,集中反映了中国知识分子地位与命运的悲剧性与荒谬性。(A)但作家并没有选择孔乙己或酒客作为小说的叙述者,而是别出心裁地以酒店里的“小伙计”充当叙述故事的角色。这样,他就可以以一个旁观者的身份,同时观察与描写孔乙己的可悲与可笑,看客的麻木与残酷,形成一个“被看/看”的模式,以展开知识者与群众的双重悲喜剧。(B)而小伙计自己,随着小说的展开,也逐渐参与到故事中来,先是“附和着笑”,后又冷酷地拒绝了孔乙己教自己识字的好意,从而构成了一个被看客同化的精神悲剧。(C)他的背后正有隐含作者在“看”,从而形成第三个层面上的“被看/看”的结构。(D)而读者在阅读的开始是认同于叙述者的有距离的旁观态度的,但随着叙述的展开,就逐渐远离叙述者,而向隐含作者靠拢,从小说外在的喜剧性中看到了(体味到了)其内在的悲剧性。读者、隐含作者、叙述者与人物就置身于如此复杂的小说叙述网络之中,呈现出既非单一的,又是动态的复杂心理、情绪、美感反应。而这一切复杂性又显现于极其简练的叙述语言与极其舒展的叙述风格之中:这正显示了鲁迅非凡的艺术创造力。
这段评论中存在一些问题,我们逐一讨论。
(A)首先应该明确,《孔乙己》中的人物“我”是一个曾经作过小伙计的人,是他在回忆二十多年前的旧事(“这是二十多年前的事,现在每碗要涨到十文”),见闻孔乙己故事的“我”是十几岁的小伙计,回忆、讲述孔乙己故事的则是成年以后的三十多岁的“小伙计”。“我从此便整天的站在柜台里,专管我的职务。虽然没有什么失职,但总觉得有些单调,有些无聊。掌柜是一副凶脸孔,主顾也没有好声气,教人活泼不得;只有孔乙己到店,才可以笑几声,所以至今还记得。”“从此”一词在上引文当中意谓从那时候开始,指示了这段话语的性质。这里的话语基调是回顾性的,而且是舒缓超然的。现在我们明确:小说开始部分的这个能指“我”的所指称的是三十多岁的成年的伙计。
如果上文所说成立,则(B)与(A)中的叙述者就不是没有区别的:“从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开始,是成年的回忆者在回忆中渐渐“沉入”往事,“我”之所指便由成年伙计滑向小伙计,这一所指滑动的标志,便是场景式场面的出现: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有的叫道,“孔乙己,你脸上又添上新伤疤了!”他不回答,对柜里说,“温两碗酒,要一碟茴香豆。”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你一定又偷了人家的东西了!”孔乙己睁大眼睛说,“你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什么清白?我前天亲眼见你偷了何家的书,吊着打。”孔乙己便涨红了脸,额上的青筋条条绽出,争辩道,“窃书不能算偷……窃书!……读书人的事,能算偷么?”接连便是难懂的话,什么“君子固穷”⑶,什么“者乎”之类,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孔乙己一到店,所有喝酒的人便都看着他笑”,“一到……”这样的句式说明这是概述,“有的叫道”开始化入场景,在场景里,成年伙计的声音开始隐退(“他不回答”,“便排出九文大钱。他们又故意的高声嚷道”仍然带有成年伙计的声音,尤其是“又”一词,指示这样的说法已经不是一次,而是反复出现的,这标明了叙述人对于事件频率的概括),接下来的对话中,叙述人完全是客观报道,叙述也成为场景中人物的演出,这里的叙述的眼睛与耳朵是小伙计的,成年的伙计只是作一个透明的实况转播式的叙述。接下来的一段(“听人家背地里谈论”到“从粉板上拭去了孔乙己的名字”)又回到成年伙计的概述性回忆,声音与眼光都是成年伙计的,并且也在语调上表现出来。然后再次转入场景式叙述(“孔乙己喝过半碗酒”,到“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
综观《孔乙己》其中的人物“我”其实有两个,能指“我”一直在二者之间滑动,一般的评论研究者始终不能区分他们,将他们混淆的结果,是难以解释作品的思想内容、情感态度的文本来源。
理清作品思想内容、情感态度的文本来源的关键,是两个“我”的差异。两个“我”的差异在什么地方?成年的“我”在叙述孔乙己的事情时,语调舒缓,并且也总是善意的,他所叙述的或者是关于孔乙己的好处的,或者是为了引导出当年自己与孔乙己的关系的,尤其是小说的最后一部分:
自此以后,又长久没有看见孔乙己。到了年关,掌柜取下粉板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第二年的端午,又说“孔乙己还欠十九个钱呢!”到中秋可是没有说,再到年关也没有看见他。
我到现在终于没有见——大约孔乙己的确死了。
这一部分显然是成年伙计的追忆的概述,充满了对于孔乙己的同情与忆念,正是这样的同情与忆念,唤起人们对于孔乙己人生、命运的回味。而小伙计“我”则显示了与众看客一样的冷漠与无情,正是这两个“我”的差异,构成了小说文本内在的基本张力,引导读者读解小说的意蕴。
在两个“我”之上的,就是隐身在第一人称叙事中的叙述者,它君临于两个“我”之上,正是叙述者操控着叙事在两个“我”之间滑动,调整着整部小说的叙事调子与节奏,它也正是(C)所说的第三层的被看/与看中的一方。如此,
(D)的解释就不仅是多余的,而且从方法讲也是与叙述学原则相背离的,因为它以读者的阅读感受为基础,而我们知道,有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读者的接受是不能作为文本讨论依据的。叙述学讲隐含作者,仍然是以文本为出发点并且最终落实到文本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