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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一体化背景下小学法治教育的衔接优化策略 2023-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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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政一体化背景下小学法治教育的衔接优化策略

                        ——以义务教育阶段为界

【摘要】: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把统筹推进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法治教育”是道德与法治课程的重要教学内容。小学法治教育,作为义务教育阶段法治教育的开端,如何落实“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理念和要求?本文聚焦教学目标的制定,教学内容的优化及教学活动的开展,提出几点策略,旨在与初中法治教育同向发力,推荐思政一体化实施。

【关键词】思政一体化;小学;法治教育;策略

【正文】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把统筹推进大中小思政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程,推动思政课建设内涵式发展”。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学指南也明确指出: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要将思政课一体化建设的理念、要求落实到教学设计中,与其他各学段同向发力。而“法治教育”,作为贯穿义务教育阶段的重要教学主题,在小学和初中阶段分别有具体不同的教学内容,如何使二者形成有效衔接和贯通,有效促进“思政一体化”建设呢?本文尝试从教学目标的确立、教学内的安排及教学方式的选择三方面提出衔接与优化优化策略。

一、贯通衔接,一体化制定教学目标

教学目标,是我们开展教学活动的落脚点,对于教学过程的推进有重要的指引作用。促进义务阶段法治教育“一体化”,应该从制定一体化教学目标入手。

那么,一体化教学目标的制定有客观条件的支持吗?首先,义务教育四阶段都有相同的教育主题:法治教育。其次,义务教育四阶段的“法治教育”基于相同的“核心素养”:政治认同、道德修养、法治观念、健全人格、责任意识。最后,还都有共同的教育目标:立德树人。这三者的一致性为“一体化”教学目标的制定提供了客观前提。另外,《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基于“法治观念”的核心素养,明确了不同年段的具体表现。在小学阶段,“知道”、“了解”等词频繁出现,而初中阶段除了这些,还需要达到“认识”、“理解”、“自觉履行”的层次。南京师范大学冯建军教授在《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的内容要求与推进措施》一文中说道“在学段核心素养中,体现出连续性和进阶性,突出不同学段的特殊性和重点。例如,小学阶段中重在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初中阶段重在打牢学生的思想基础”。也就是说,“法治教育”在小学阶段更注重“情感层次”,而初中则对“理性认知”有更高的要求。这也为我们在纵向上一体化制定“法治教育”目标提供了方向。

也就是说,我们可以从“课程标准”中关于“法治教育”的“目标要求”入手,寻找目标界限与连接点。例如,我在执教六年级上册《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课时,基于我对“课程标准”中不同年段“法治教育目标”和“教学内容”的分析,将教学重点落在“了解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及他们所对应的生活场景,树立权利与义务的意识”。但在初中阶段,据我对教材内容的了解,《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一课,不仅仅要求了解公民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还要具体理解权利与义务的具体内涵和作用,认识二者“一致性”的深刻内涵。小学阶段学生简单了解到“权利与义务是一致的”即可,初中阶段还需对“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有更深刻的探究。可见,法治教育,在小学阶段感性要求高于理性要求,而初中阶段则对“理性思维”等有更高的要求。而这,也是符合不同年段学生的成长和认知特点的。

那么,作为小学阶段的道德与法治教师,我们要做的,首先是认真解读不同年段的教材内容、揣摩教材意图、研读课标要求等,从纵向上找到“目标”的逻辑“联结点”和“区分点”,坚守“小学阶段”的教育阵地,做到“不越界”、“不缺位”。使得义务阶段的法治教育目标形成纵向衔接的关系。

其次,一体化制定教学目标,还要注意从横向上联系学生的生活经验。道德与法治课程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课程,教学目标的制定不能仅仅停留在教材层面,特别是“法治教育”,它与现实生活密不可分,是实用性较强的教育主题。 《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学指南指出:要将学生的生活经验与教材内容相联系,将课标中的素养目标、内容要求、学业质量相机会,设计出可观察、可操作、可评价的学习目标。因此,学生的现实生活有时就像一条经线,促进法治教育横向贯通。在制定教学目标时,要深入联系社会生活和学生生活实际,找到链接教学内容的“现实连接点”。

二、统筹设计,系统性优化教学内容

教学内容,是完成教学目标的总要载体,实现“教学内容的一体化”,需要教师用整体的眼光进行统筹设计,让“法律知识”形成“内在链条”,促进学生系统性掌握学习内容。

相同的教育主题,在义务教育的不同年段,有不同的教学内容。法治教育,作为教学大主题,在小学六年级上册有较为集中的教学体现,而在初中阶段,七、八年级下册也集中安排了“法律”方面的教学内容。以“法律保护”主题为例,小学阶段安排了两个单元,分别是第一单元“我们的守护者”和第四单元“法律保护我们的健康成长”。初中阶段安排了“法律在我们身边”、“法律伴我们成长”两课。从题目上看,小学和初中阶段的教学内容似乎有重合。都是先从广泛的公民角度谈法律的作用,然后将目光聚焦于对“我们”,也就是“未成年的特殊保护。在“思政一体化”的视野下,我们应当用整体的眼光看待这两个“小主题”的教学。我们既要看到不同阶段教学内容的“关联”,也要找到他们的“侧重点与不同点”。冯建军教授在《《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的内容要求与推进措施》中指出:鼓励教师根据主题对现有的教材内容进行重组,使教材内容转化为一体化的教学内容。可见,用系统性的眼光看教学内容,有时需要教师的灵活变通。

基于这样的认知,我尝试将两阶段“法律保护”主题的教学内容进行整体性分析。小学阶段的“法律广泛作用”这一课其实和初中阶段的教学内容有一致性,但侧重点有所不同。小学对“法律”的“无处不在”和“强制性“的特点的学习要求只是了解,但初中阶段还需要明确地知晓不同法律的作用、以及对“法律强制性”的深度探究交流”。可见,小学教学内容的落点在于“感受法律无处不在的作用”,需要教师引导学生从自身生活出发,发现法律的身影和作用。而初中阶段“法律作用”的教学就不能止步于此,还需要进行“法”与“情”的深刻探讨,认识到法律对于整个国家、社会的重大意义。用整体性的眼光看教学内容,能够让我们更清晰地知晓小学阶段“法律”教学的界限和侧重点,更好地促进法治教育的一体化教学。

再如对“法条”的教学,同样是“高空抛物罪”,基于课程标准的要求和教材内容的分析,在小学阶段,只需要学生了解到这是违法行为,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即可,不必深入展开,具体分析法条内容,剖析“法律专有名词”的含义等。初中阶段就需要简单了解法条内容,还要探究法条背后的社会意义。我们始终要将不同教育阶段的“法条”学习看成是一个整体,优化教学,让教学内容之间形成“由易到难”的内在关联。

“教学指南”也指出:小学阶段重在启蒙教育,在实际教学内容的安排上,突出法律规范对学生的启蒙作用。初中阶段重在打牢思想基础,在实际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应突出引导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了解国家发展和世界大势,增强社会责任感和担当意识。总体来说,系统性优化教学内容,遵循由浅入深、螺旋上升的原则。这需要教师具备“整体性”看待教学的眼光,认真解读教材内容,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将“法律教学”结构化,同样的教育主题,形成不同但存在内在联系和提升的小主题,促进学生法治知识的系统化、结构化,为初中阶段的学习做好准备。

三、相对独立,按特点开展教学活动

   小学阶段和初中阶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有差异。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接受法律知识。需要教师找到适应不同阶段特征的教学方式。从“认知能力”上来说,为小学阶段的老师,我们深知,孩子们以“形象思维”为主进行道德学习,并且直观、具体、形象等思维特点。而初中阶段,学生已经开始进入抽象思维阶段,能进行简单的逻辑推理和概念抽象,独立性有较大发展。可见,法治教育在教学方式的选择、教学活动的开展方面,小学和初中阶段有相对独立的点。

基于不同的学习特征,在开展法治教育时,应当“因材施教”。在小学阶段,学生更喜欢具象化的、有感染力的教学方式。如讲故事、表演、游戏等。“指南”中也提出了有关建议:小学阶段,教师在教学时要通过有感染力的故事、身边的好人好事和革命几年挂等红色文化遗存,引导学生融入情境,启蒙其道德情感和法制观念。初中阶段,教学以感性和形象化的认知与理解方式为主,但要有意识地从感性向理性层次上升,分析现象背后的规律。如我在教学《特殊关爱,助我成长》一课时,针对未成年的特殊保护的法律知识,我设计了“竞赛抢答”的活动,将理论性较强的法律知识化为答题内容,学生在竞赛氛围中兴趣更浓,学习主动性也增强不少。同样是“特殊关爱”的学习主题,探究、讨论等学习方式可能更贴合初中阶段。有一位初中老师在设计《法律为我们护航》这一课时,就采用了案例探究法,将“虚假盲盒售卖”风波引入课堂,开展了“为什么初中生会上当?”“法律如何规定?”“遇到类似骗局怎么办?”这三个具体的议题展开教学,探索““未成年人”的特殊性及“五大保护”的具体内涵。可见,同样是有关“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教学,不同的年段,采取的方式完全不同,小学阶段的情境体验基于启蒙,初中阶段“分析未成年人特殊性”的教学活动上升到了“理性认知”层面。

即使采用相同的教学方式,在具体教学活动的安排和侧重点上又有区别。法治教育的一体化教学,是将学生置于“主体”的教学,教学活动的安排,要遵循不同阶段学生的认知水平、接受能力及学习特点。作为小学阶段的教师,我们要善于将复杂的、理论性较强的“法律问题”、“法律知识”生活化、儿童化,找到学生易于接受和理解的教学方式,让学生“动起来”,有效促进学生法律知识的内化和法治素养的提高。

把小学阶段的法治教学目标放到义务教育阶段的“大链条”上,制定“相互照应”教学目标;用整体的眼光看教学,找到小学法治教学的边界,由浅入深地制定小主题,促进教学内容的结构化、系统化;同时,尝试用独立的眼光看学生,选择合适的教学方式。才能真正促进“思政一体化”的落地,当然,这需要不同阶段的思政老师们共同探索,不断努力。

 

 

【参考文献】

[1] 江苏省中小学教学研究室.《义务教育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教学指南[M].2022

[2]冯建军.《大中小思政课一体化的内容要求与推进措施》[J].课程 教材 教法.2023,43(2):59-65

[3]]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标准(2022年版)[S].北京:北京师范大学.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