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的力量
让自己的话可信:有效的论证
江苏省江阴高级中学 高艺伟
【教学目标】
①认识论证:明确“论证”的概念。
②评估论证:引导学生评估“论证”的有效性,掌握评估论证的三个环节:检验论证的真实性和代表性,检验推理形式,检验竞争观点,让学生互相检查习作里论证的“有效性”。
③学会采用有效的论证方法:引入“虚拟论敌”,让思维更辩证严密,克服议论文中“观点+例证”的痼疾。
【教学过程】
一、导入
什么是论证?论证并不神秘高贵,我们经常看到它。
任务一:认识论证——什么是论证?
观看《神探夏洛克》视频,找出视频中“夏洛克的论证”。
明确:什么是论证?凡是用理由(论据)说服人相信某个观点(论点)的过程就是论证。
任务二:评估论证——你凭什么说服我?
1.判断下列论证是否有效?说明理由。
示例一:孔子喜爱的弟子如此之多,但却对子路颇有“朽木不可雕也”之势,是因为子路背离了大德吗?非也,在于子路豪爽的莽夫特质。或许他真的履行了大德,但因为缺少“谦逊”与“礼让”的小节,决定了他无法成为孔子眼中的好学生。
明确:论据不真实。
示例二:前段时间轰动一时的薇娅偷税漏税事件,金额如此庞大,绝非是一时造就的,而是一次又一次的小数目偷税漏税,未被发现未受到严重处罚,酿造了她越来越过分的行为,最后导致了不堪入目的结局。如果我们换种思维,从她第一次偷税漏税的时候,就进行了严重处罚,是否还会发生之后一系列的事?正是因为她平时对这些存在侥幸心理,不注意小节方面的修养,才会遭到如此下场。
明确:论据与论点并不对应。
示例三:“文明”是小节修养的中至关重要的的一点,也是我以为占比最大的一点。遇到困难主动帮忙,不做粗鲁的举动,不说不雅的话语......这些都是应当注意并且施行的“小节”。进而,如果人人都能在小节上有所修养,那么烧伤抢掠这些违背法律、违背大德的行为就不会出现了。
明确:产生质疑——“小节有所修养的人,不会做出违背法律的事。”
2. 如何评估论证?
①检验论据的真实性和代表性。
②检验推理形式:论据是否与论点匹配?
③检验竞争观点。
3. 互相检验写作里的论证是否有效,并为对方提出修改意见。
任务三:采用有效论证
1. 在议论文写作中,你会采用何种论证方法,让自己的话更可信呢?
预设:举例论证、道理论证、比喻论证、对比论证等等等。
2.以上都是直接论证,从正面去论证你的观点,也许我们可以关注一下这篇文章。
真对李云迪有耻感的话不是拿他游街
曹林
名人“有难”,八方点赞,似乎已经成了舆论场习惯的狂欢仪式,这一次李云迪嫖娼被抓,全网格外震动,狂欢仪式也盛况空前,简直已成为一场社交媒体的“游街”。羽毛是用来爱惜的,不是消费透支的,名声本身就包含这样一种回旋针效应:你风光时怎样从声名大躁中获益,通吃一切,丢人现眼时那名声就会像山一样压垮你、反讽你、羞辱你,报复性地让你一无所有,幻灭间灰飞烟灭,一夜间臭名昭著,从“青年偶像”成为“劣迹艺人”。德不配位,名不副实,自己把自己打回原形,不算冤,没法洗。
依法惩罚是一回事,舆论“游街”是另一回事。虽然人们反感李云迪,但是不是该受到这样的全网“游街示众”?一个嫖娼者是不是可以像这样身份扒光,被全网“扔石头”?特别是个别媒体在李云迪丑闻被通报后,第一时间采访李的亲人、朋友、老师,记者被其老师怒挂电话后,还把“恩师怒挂电话”当新闻写出来,更是激起了公众对那种游街狂欢、甚至把亲友拉出来“陪游”的警惕。曾经引以为傲的学生或亲人丢人现眼了,除了痛心和耻辱外还有什么,你要让他们说什么呢?是大义灭亲地切割,痛心疾首地代忏悔,抑或直播一下那种他的亲人想找个地缝钻进去的强烈羞耻感?
这种游街式的报道,铺天盖地的道德鞭尸,让人极度不适。以“负面典型示范”为名的炸街式发布和传播,既起不到道德教化、清澈风气的传播效果,也无法树立法律的权威,只会在舆论狂欢中助长一些“群体之恶”,正义凛然地逾越个人权利边界,稀释法律权威,恶化道德生态。真对李云迪有耻感的话,不是以这种方式拿他“游街”,这不是有助于凝聚一种道德共识的耻感,而是一种“眼见他起高楼、眼见他楼塌了”的快感,是一种“看到名人这么low就笑了”的乐感,是一种“谈起这种阴沟话题就兴奋不已”的流量亢奋感,是一种“可以脑补很多桃色想象”“那个叫陈某卉的小姐长啥样”的集体窥淫感。
有人可能会问,你这是不是在与一个嫖娼者共情?唉,谁愿意去共情嫖娼者,只是关心公域之清朗、公法之良善和公德之清澈。李云迪丢人现眼是他自找自作的,只是不愿意看到道德风尚、舆论生态、法律信仰因为这种狂欢被污染。
有人会认为,这种“对名人的公开处刑”能形成威慑和警示效应,从而去净化道德风气,让人们对嫖娼行为产生深深的耻感:丢不起这人,做一个正派、守法、道德的人。——会形成这种效应吗?从舆论反馈来看,并没有,很少看到耻感,更多的是段子、调侃、恶搞、戏仿中的乐感,还有一种弥漫人心的道德虚无感:一个身上挂着那么多道德光环的人,一个被视为青年偶像的人,一个呈现出那种唯美艺术人设的人,竟然干出这种事情,还有好人吗?平常人模狗样衣冠楚楚,谁知道人后干着什么事?名人一个个都这样,能对普通人有什么更高的要求呢?这就是深入骨髓的虚无感。
有人会认为,这种“一夜让你身败名裂”的炸街式报道,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名人光环的祛魅,也能给那种明星崇拜泼泼冷水。这也是一种不会实现的目标,只会走向反面。只有在尊重法律、不逾越法律边界的前提下,才能树立法律的权威。法律对嫖娼者的处理有明文规定,他们虽然违法犯罪了,相关权利仍受到法律保护。以道德审判之名无视这些权利,无助于树立法律的尊崇地位,只会在“游街”快感中削弱了法律的地位。法治社会中,抽象冷静的法律代表着公平正义,而在舆论狂欢中,泛道德的热情压过冷静的法律,惩罚权交给了专断的道德激情,让大众吐口水,法律被放到什么位置了?
至于说“有助于给明星崇拜泼泼冷水”,就更扯了。这种在明星出事后全网沸腾的场景,本就是一种“反向追星”“变相追星”,都是太把明星当回事了,另一种疯狂“追星”。光环加身时围观明星,这时候围观明星,都是基于一种“明星比普通人有更高道德品质”的迷思,“吐口水”不过是“撒鲜花”的逆反式表达。这种狂欢,与法律正义和道德热忱无关,不过是另一种以明星为中心的“娱乐化”。眼见起高楼,是一波娱乐流量,眼见楼塌了,是另一波娱乐流量。
需要一种基于法律的正派思考,在真正的耻感中去守卫道德,敬畏法律,而不是在乐感、快感中变成一场让道德虚无、让法律消解的娱乐狂欢,扔石头狂欢。
1. 本篇文章的主体部分采用了何种论证方法呢?
2. 分析该论证段落逻辑链条。
3. 对照《六国论》,总结其说理模型。
任务四:辩论巧思
辩题:网络使人更亲近还是更疏远?
我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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