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有感
东 强
最近读的侦探小说有布洛克的《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布洛克作品的风格,贴近生活的插科打诨、自嘲和,都有一种平易近人的亲和力。
帕乌斯托夫斯基说过:“诗歌、绘画、建筑、雕塑和音乐的知识,能够大大丰富作家的内心世界,并赋予他的作品以特殊的感染力,使之充满绘画的光与色、诗歌语言所特有的新鲜性和容量、建筑的和谐对称、雕塑线条的清晰分明、音乐的旋律和节奏。”不消说,劳伦斯•布洛克正是此中高手。在小说中,他颇多提及诗歌、绘画和音乐等,并且常常有一些精到的评述,展现他对艺术的敏锐感知;在刻画人物方面,他的若干部作品中都有与艺术相关的角色:雕刻家简•基恩、画家丹妮丝•拉斐尔森、艺术画廊老板埃莱娜、收藏非洲雕塑的皮条客钱斯,甚至集邮的杀手凯勒等等;从风格特色来说,劳伦斯•布洛克的作品充满了画面感、旋律性,这就是为什么大师的追随者们给他一个“纽约犯罪行吟诗人”的称号。 这一本《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则表达了对荷兰裔画家彼埃•蒙德里安的敬意。
不知道蒙德里安是不是布洛克最喜爱的画家,我怀疑很可能是,在小说中,作家借伯尼之口说了如下一段话:“……我对绘画的眼光并非绝佳,有时候也会分不清伦勃朗和哈尔斯,或者毕加索和布拉克,但蒙德里安就是蒙德里安。黑格子、白底、两个原色的正方形——这个人确实有他自己的风格。”看得出,布洛克对这位画家的确是赞赏有加的。
蒙德里安的画作,不知是我有先入为主的观念还是真的冥冥中自有天意,我总觉得蒙德里安的画和布洛克的小说有着某种相似性。蒙德里安画了很多幅 《色彩构图》,都使用灰白的底色,极简的线条、直角、色块,看起来平淡无奇,但是正如小说中所说:“他的比例和用色都才华横溢、完美无缺、富于哲学含意”。布洛克的小说也大抵如此,没有传统侦探小说那些繁琐纠结的逻辑推理,叙事口吻是一种冷峻淡然的态度,每个系列几乎都有一些框架式的规律,个性鲜明的人物、突如其来的事件、犯罪、插科打诨的冷幽默点缀其间,仿佛一个个明亮的色块。有时在一部小说中甚至会有两个并不相关的故事交叠在一起,但是读起来却浑然一体。
蒙德里安的那些线条和色块有种在平淡中让人眼前一亮的感觉。蒙德里安早期的风格还是比较写实的,后来才越发抽象,把画面都简化了。画家这种画风的形成,不是刻意为了让人眼前一亮而出现的,只是当作者内心的东西得以呈现的时候,往往因为独特、真实,都是能让人眼前一亮的。 所有的艺术形式不都是如此吗。拿劳伦斯•布洛克来说,他也是从专注于犯罪案件的创作开始,慢慢地从中提炼出那些“纽约式”的人物、生活、风格,慢慢地把自己对纽约这座城市的感悟融入故事中,到他创作《小城》的时候,读者已经可以抛开案件本身不谈,而把感受人性和这座城市放在第一位了。这都是布洛克半个世纪写作生涯的提炼。
撇开这些形而上的东西不说,“雅贼”系列本身的魅力在于它是非常轻松幽默的。如果说“马修斯卡德”系列更注重悬念丛生的情节、紧张激烈的气氛、血腥暴力的场面渲染,那“雅贼”可谓是反其道而行之。虽然作为侦探小说仍然离不开谋杀、犯罪的主题,但“雅贼”系列在很大程度上淡化了凶杀的气氛,对于血淋淋的犯罪现场基本都是一笔带过,主人翁伯尼虽然常常遇到突如其来的陷阱,但也绝不像马修那样随时有生命危险。这也是劳伦斯•布洛克刻画人物的另一大特色,就是对于道德和正义进行一定的模糊处理,在他的世界里,小偷、杀手可能是正义的象征,这种正义不以法律为唯一的判断标准,而是更多的考虑人心向背。我们读起来反而更觉人物形象丰满,富有个性,情节也更加新奇有趣。
之前看到有读者评价说这一本《像蒙德里安一样作画的贼》是雅贼系列中最有意思的一本,我觉得这个评论应该是比较准确的。除了继承该系列一贯的轻松传统外,本书在情节和语言上简直接近搞笑:插科打诨的布式冷幽默自不必说,还有一些略显狼狈和滑稽的急中生智,以及几个令人忍俊不禁的恶作剧,最后又配上一个“欧亨利”式的绝妙喜剧结尾,而如果有人告诉我电影《疯狂的石头》也借鉴了本书的部分桥段,我一点也不会感到惊讶。
总而言之,这是一本可以睡前读的侦探小说,它会让你足够着迷,一口气看完,却不会令你因为过度紧张而睡不着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