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之前的线上会议和在江阴市教师发展中心举行的沙龙活动两次交流,各成员再次确定了以“民歌教学”为课题主要研究内容,为此,课题组进行了大量文献资料和相关案例的学习。我也不例外。
首先,理论学习。近期细读了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武汉音乐学院蔡际洲教授编著的《中国传统音乐音乐概论》一书,对中国传统音乐特别是民间歌曲的源流沿革、体裁类型、文化区、相关特征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下面,和大家分享一些收获和思考:
书中提到:民歌是由劳动群众集体创造、口头流传的歌曲形式,由民间文学(韵文)和民间音乐结合而成。民歌的分类可以从不同角度出发:时间、空间、体裁、歌种、谱系等。至此,我联想到初中、小学音乐教材中出现的民歌素材多半是比较零散的,伴随单元主题呈“点状”出现,高中教材中出现的民歌通常会相对更系统些,通过文化区、体裁、歌种等分类方式,“块状”出现。那么,我们在进行课题研究的时候,能否“点”“块”相结合,这样能使师生在“微观”与“宏观”上,对民歌有更深的了解和认识,也更利于传承和发扬民歌文化。另外,关于民歌文化区,课题组能否开发出一种体验感强、交互性强的学习载体,能便于师生自主学习或者了解各个文化区的民歌特点、曲目试听等等, 比如在下图的基础上,增加编号和二维码,让师生们扫一扫就能打开相应文化区知识链接。
另外,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发就是,民歌历史悠久,它的发展和传播史可以说“百花齐放”“多元融合”,如果传统民歌一成不变,那么它可能已经被时代抛弃,无法传承至今。正是因为它在发展、它在“顺势而为”地变化,所以才有那么顽强的生命力,所以才有那么丰富的历史还可以追溯。那么,我们课题组能在研究过程中做些什么,让孩子们更好地来传承和发扬民歌文化呢?我想,除了传统的继承之外,我们更多要做的,是如何“创造性转化”,通过这种创造性的转化,赋予传统的文化瑰宝更新鲜的生命力,在学习形式上创新、在内容上创新,让这种创新被师生喜爱,为师生服务,为民歌文化的传承和发扬作出我们的贡献。
除了理论专著学习,我和课题组成员们还进行了相关案例的学习,案例的学习,让我们对国内外民歌研究的现状有了深入了解,也发现了许多新奇的做法:
深圳大学音乐舞蹈学院刘琨在《传承中国音乐文化 提升中小学生综合素养》一文中提出传统音乐在国内外学校音乐教育中受重视程度对比悬殊。比如这方面做的比较早比较好的匈牙利。基于母语文化的传统音乐传授在学校音乐教育中的作用,早在20世纪就被世界各国音乐教育家大力提倡,如匈牙利音乐教育家柯达伊( Kodaly Zolta) 便是提倡民族音乐教育思想的最具代表性人物之一。美国在20世纪末发表了《豪斯赖特宣言》,《宣言》 前言和第四条均提到“音乐教育者必须在当今音乐教育优势的基础上,承担起勾画音乐教育未来前景的责任,确保最优秀的西方艺术传统和最优秀的其他民族的音乐传统得以世代传承”。《俄罗斯初等普通学校音乐教学大纲》规定了“熟悉民间风俗、家乡民歌传统旋律;了解俄罗斯传统乐器、民间歌曲及传统音乐表现形式”为主要授课内容。韩国从1945年至今,共进行了7次中小学音乐课程改革,形成了相对成熟的民族音乐教育体系。其课程内容中,民族与传统音乐的比例由最开始的不足10%逐步提高到40%。日本从1950年起,政府便开始采取了一系列改革措施以保护民族音乐,改变西方音乐长期独霸的局面。纵览日本文部省几次对《学习指导要领》的修订发现,其观点从最开始的“把传统音乐纳入中小学音乐教育之中”,到“要使学生熟悉本国和外国的多样化音乐”,逐步上升到“加深国际理解,培养重视我国文化与传统的态度”,直至“培养身为日本人的自我觉悟,培养具有丰富人文情怀、社会性及国际性的生存能力”。这些观点的形成其实就是一个从“他者”到“主体”不断强化的过程,体现了日本对本民族文化的坚定继承与发扬,也体现了其对外来文化的重视与吸收。从国外的情况来看,发挥传统音乐传授在学校音乐教育中的作用受到广泛的重视,而韩国与日本的经验,对我国中小学民族音乐教育具有重要的借鉴价值。那么,我们课题组成员如何在现有的教材基础上,给师生们“加餐”,而且这个餐要加得巧、加得好呢?这还需要我们一起探讨、努力。
又如成都大学外国语学院范雨涛在《MVEF对濒危民族音乐传承保护的启示》一文中引用的格兰特“音乐活力与濒危评估框架”12项评估指标及其级次描述,给我启示,我们又该如何来评估一个学生或者老师在民歌学习方面的成效呢?课题组能否开发出科学有效的评价指标,来检测师生们在民歌学习方面的成效呢?
学习启迪智慧,近期的学习,激发了我们的研究兴趣、拓宽了我们的研究视野,也为我们下一步的工作逐渐明确思路。学习在路上,相信,在大家的努力下,我们的课题研究一定能取得突破性进展。